深圳市安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涉嫌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我局拟吊销你公司业务许可证。
因通过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银保监罚告字〔2022〕101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我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及依据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提交至我局。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陈述权和申辩权。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你公司还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听证申请书,说明听证的要求和理由,并盖章。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王会娜 纪佳琪
联系电话:0755-82531187 0755-8828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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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